Archive for 2010年9月24日

Blogosphere — 博客圈效應

“博客圈”究竟是一个多广泛的概念,互联网上一共有多少个博客,这些博客分别分布在哪些国家,博客主人的年龄、博客收入、语言使用情况如何,看看下面由BlogHerald分析、Infographiclabs.com制作的信息图表,或许就可以了解一二了。

下面是WordPress从图表中总结的一些要点:

1. 全球博客总数:146,628,599(由Blogpulse.com统计)

2. 博客的地理分布情况:美国48%,欧洲26%,亚太地区10%,其它地区16%

3. 博客主人性别:女性33%,男性67%

4. 博客主人年龄段:18-24岁7%,25-34岁25%,35-44岁29%,45-54岁21%,55-64岁14%,64岁以上4%

5. 博客更新频率:23%的博客每周更新,27%的博客两到三周更新一次,15%的博客几周更新一次,3%的博客每月更新一次,5%的博客几月更新一次

6. 这些博客中,4%是专业人士开办的,9%是企业博客,15%是兼职,因为业余爱好而开通博客的多达72%

7. 博客语言使用情况:36%的博客使用英语,37%的博客使用日语,使用西班牙语、意大利语、法语、葡萄牙语、德语的博客分别占3%、3%、2%、2%、1%,使用俄罗斯语和波斯语的博客分别占2%和1%,8%的博客使用汉语,剩下5%使用其它语言

8. 博客年收益状况(投入与收入相比):业余爱好者平均投入1597美元,而平均收入约为零;兼职人员平均投入11867美元而平均收入是14477美元;企业博客平均投入10519美元,平均收入122222美元。

大家加油啊!

happy B-day eDonkey– 電驢10歲大壽 –部分轉載

9月7號,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P2P文件共享网络——eDonkey 2000 Network(简称:eD2k) 也就是我们所熟悉的电驴网络,迎来了自己的10岁生日!

电驴诞生10周年

电驴诞生10周年

前言——P2P文件共享诞生

1999年当时18岁的Shawn Fanning(肖恩。范宁)还在波士顿东北大学上学,他的同学抱怨在网上寻找自己喜欢的音乐然后下载的过程实在讨厌,于是决定看看能不能绕过Web网 站,让人们直接互相交换各自的收藏。于是他在自己的宿舍里创造了一个改变互联网历史的东西,他花三个月的业余时间写了一个小程序,并用自己中学时候的外号 为其命名为“Napster”(指他头发总是湿的),这样学生们无论在哪里,只要连上网就能把自己拥有的音乐文件共享并下载别人共享的音乐,从此 Napster开启了P2P文件交换与共享的大门,到2001年的时候已经超过5000万用户,学生们为之疯狂,唱片公司们为之抓狂。

Napster创造了一种分散型的个人对个人的信息交换模式,点对点的文件交换,这就是P2P(peer to peer)的由来,它颠覆了互联网诞生以来占主导地位的“服务器/客户”这种中央集权式的信息传播方式。很快,各种各样效仿Napster的程序和p2p 网络的设计纷纷出现。也正是从此,P2P文件共享(P2P filesharing)这一互联网历史上的重要应用开始了它曲折但极富生命力的发展。

一头改变世界的驴子——电驴诞生

2000年9月6日,美国人Jed McCaleb在网站上发布了一条消息,“The Donkey is Born :: 09.06.00”,一头改变世界的驴子出生了,一种新的P2P文件共享网络“电驴网络”(eDonkey 2000 Network)诞生了,仅10天后,Jed又发布了支持Linux的电驴客户端和服务器端软件。根据Jed的解释,电驴名称的含义 为:electronic donkeys(电驴,电子驴,意思可不是有网瘾导致被电的驴子,那时候也没有网瘾这么高级的词汇)。

和当时大多数P2P文件共享网络一样,电驴网络也由客户端和服务端两部分组成,但是Jed开发的电驴更有自己的特色,客户端可以共享任何文件而不仅 仅限于音乐文件,用户还可以制作收藏集来收藏和共享多个文件,可以随意搜索任何连接到网络里的其他人所共享的文件,可以从任何客户端那里下载同一个文件的 某个部分,有命令行和图形界面的控制方式来随意选择,客户端之间有唯一的身份标示,服务器端没有一个唯一的中央服务器,任何人都可以建立运行自己的服务器 端,服务器之间可以相互联系,组成一个庞大的更类似于“泛中心化”的网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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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驴悲惨的结局——赔款3000万美元并停止开发

正像前言说的那样,P2P文件交换和共享技术的出现让无数人为之疯狂的同时,也让无数人为之抓狂。由于人们可以无拘无束的相互交换任何文件,这一切 压根不需要经过任何Web网站,没有任何网站管理员之类的角色能对其施加管理,这意味着对网站进行审查的老大哥模式也无法控制,于是乎这种由技术创造的绝 对自由让那些吹嘘自由的资本家们也坐不住了,从Napster,Kazaa,再到电驴,所有的P2P公司从诞生之日起就注定要花一半时间来和法庭打交道。 据说,Kazaa(另一种当时流行的p2p软件)的作者即使在公园骑车时都会有人往他怀里塞传票。电驴的成功自然也为自己带来的“杀身之祸”。2005 年,当时的美国总统布什签署生效最新法案,任何人只要在自己的P2P工具的分享文件夹中,拥有一个未上映电影、未上市软件或音乐文件,就可能被判处三年以 下的徒刑和罚款。而根据此前的法律,像P2P软件开发者这样“知道侵权活动而引诱、促使或以物质帮助他人实施侵权,可以作为帮助侵权者承担责任。”,而判 定代位侵犯版权的两个标准:一是代位侵权者有能力制止侵权活动,二是代位侵权者从他人的侵权活动中获得了直接的经济收益。而在美国专利法第271条b款 中,“积极引诱侵犯专利权者将作为侵权者承担责任。”这些显然对当时美国的商业公司的P2P软件开发者都是极为不利的,虽然当时最大的几家P2P服务商曾 组织过几次与版权所有者的谈判,但结果都不欢而散,看到越来越没有希望,更随着类似Grokster案的判决生效,电驴的投资公司MetaMachine 的首席执行官Sam Yagan表示决定放弃,在与RIAA达成的和解中,电驴被宣布永久停止开发,并且赔款高达3千万美元(合当时汇率2亿3千7百多万人民币),在2005 年的一篇采访中,我们可以看到其中的无奈和辛酸(电驴掌门人辛酸访谈:放弃斗争 转型在线音乐)。到2006年9月28日,电驴官方网站发布了最后一则消息,停止发布电驴、电驴专业版、Overnet以及其它版本客户端,电驴结束了自 己6年的生命。

电驴死亡通知书译文:

电驴网络已经不复存在

如果你盗窃音乐或电影,你就触犯了法律

全世界的法庭包括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决,任何商业组织和个人都将为非法下载承担法律责任

当你非法下载版权法保护的资源时你并不是匿名的

你的IP地址是*.*.*.* 已经被记录

尊重音乐,合法下载”

电驴已死——一个幽灵却在欧洲徘徊

这个幽灵叫开源。成功的将历史上影响范围最大的P2P文件共享软件绞杀,的确是一件值得版权工业巨头们弹冠相庆的喜事,但是他们很快发现,比电驴更 让他们头疼的,欧洲的黑客们开发的电驴网络客户端——MLDonkey,电骡(eMule)已经比电驴更加流行,更可恶的是与不开源的私有商业软件电驴不 同,它们还是开源的,而且它们开发的目的竟然不是为了赚钱,而是为了“知识与快乐”,你无法让他们为传播盗版负责,因为他们从没有进行牟利行为,甚至由于 任何开发者都可自愿的随时退出和加入,这让“他们”到底是谁都无法知晓,连个被告都找不到,这让法律无处下手。于是P2P历史上最奇妙的事情发生了,电驴 死了,电驴网络却依然在继续运行。绞杀行动仅仅是象征性的成功。既然这次无法对开源客户端的开发者们下手,那就向电驴网络的参与者进行行动吧。随之而来的 是几次欧洲地区的法律行动,这些行动震惊了世界,一些搭建电驴服务器的人被逮捕。2006年在一次比利时和瑞士警方的联合行动中,当时全球最大的电驴服务 器Razorback 2.0的管理员被逮捕,2007年著名的位于德国境内的七台DonkeyServer系列服务器电驴索引服务器被警方关闭。与此同时,更多的电驴间谍服务 器被建立用来收集个人用户使用电驴客户端传播盗版的证据,仅在德国就有数千名电驴用户被刑事起诉,并被要求支付数千欧元的罚款。然而由于无法起诉那些非商 业的开源客户端,所以需要耗费大量的精力和技术力量来监控到每一个用户,并且需要进一步完善对于个体用户侵权行为的法律规定,这不再会是像打到让电驴自己 投降那样的一场战役那么令人兴奋,而是一个漫长而缓慢的令人头疼的过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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